【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在香港舉行的第16屆英聯邦法律會議上表示,香港的普通法制度,自中國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以來,根據《基本法》的規定,不單保留下來,而且更持續地有所發展。而是次英聯邦法律會議首次於非英聯邦司法管轄區舉行,是對「一國兩制」方針成功實施的肯定,香港也可借此良機與英聯邦內外的普通法適用地區在專業範疇上保持及加強交流。
英聯邦法律會議向來是普通法適用地區的一項盛事,香港曾於1983年9月舉辦第7屆英聯邦法律會議。是次由英聯邦律師協會和香港律師會舉辦的會議,主題為「法律在急劇變化的世界中的發展動力」。李國能表示,是次會議提供了一個極珍貴的機會,使眾多來自英聯邦內外的普通法適用地區人士,在一個思想交流的平台上熱烈討論和辯論。各項議題均可嚴謹地予以探討,並尋找新思維和新觀點。
他續說,儘管各個普通法適用地區在法律上有不同方向的發展,其根本價值卻是一致的。這些價值的最重要基石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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