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李望賢深圳22日電】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台新政策稱,來深就業的外國人須是緊缺急需人才。相關部門回應指,這是由於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及面臨國內新增就業壓力不斷加大的嚴峻形勢,勞動保障部門進一步加強了對來深就業外國人的管理。
深圳日前出台《關於修訂<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外國人入境在深圳就業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的通知》,新政策中規定外國人在深圳就業須符合的條件新增設一條—外國人擬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適當人選,且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崗位。也就是說,在深就業外國人所從事的崗位應是在國內勞動力市場上招聘不到合適人選的崗位。此外,禁止個體經濟組織和公民個人聘用外國人。
政策規定,對未經批准私自謀職的外國人,在終止其任職或就業的同時,可以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限期出境。對私自僱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在終止其僱用行為的同時,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