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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鄧爾邦的指控:
■擅購壽險:未經特首批准擅購投保額達727萬元的人壽保險;
■出差揮霍:在2005年訪京團中入住每晚2,880元的大使套房,部分膳食費遠超標準;
■開支欠據:兩次在訪京團用餐欠票據,在款待晚宴中更未能稽查出席的嘉賓身份;
■不符原則:訪京代表團成員均乘坐經濟客位,但鄧爾邦則選乘坐商務客位;
■擅自公幹:於2007年兩度往澳門公幹,但未有事先得到管治委員會的批准;
■濫用公款:在訪京前曾與8名職員往酒家享用540元的午餐,被指屬私人開支,不應以公帑支付。
鄧爾邦回應:
■平機會於1996年成立時,決定替所有僱員投保,僱員包括主席,會應審計署報告後補辦有關手續。
■訪京團有7、8名職員隨團,有男有女,故辦公室安排有工作間的酒店房間,方便開會;日後會考慮另租地方供開會之用。
關於平機會的指控:
■管治疏懶:管治委員會成員出席率偏低、有會議在人數不足下如常舉行、會議記錄平均在46天後才發給成員;
■程序違規:在審查的30宗個案中,平機會未有使用投訴處理表格,亦未有擬備調查計劃,違反指引;
■未有節約:在籌組研討會時初時預算50萬元,包括自資鋪設斜道而不選用場地免費提供的斜道;
■胡亂採購:添置視像會議系統後18個月未曾使用、購入空氣清新機欠理據、有貨存仍購入環保袋和釘書機;
■亂棄公物:2006至2008年有會議桌、時鐘及電腦設施等資產棄置,但沒明確稽查記錄;
■圖書館藏:職員借用時毋須記錄,亦沒定期盤點,令館藏中有114項被借閱達6至8年;
■公司車輛:平機會沒適當填寫行車記錄簿,司機在值勤時涉嫌超速,320元罰款由平機會代為支付。
鄧爾邦回應:
■因要籌備《種族歧視條例》,需要外國專家意見,故購買視像會議系統工具。惟條例草擬工作被推遲,有一段時間沒有使用該些工具,條例草擬工作恢復後便開始使用,現時在研討會中也有用到該系統。
■曾有多名職員患病,部分更需入院治療,為盡良好僱主責任,故購買空氣清新機,以後採購時會加倍小心,不要買太多。
審計署關於改善架構的建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應加快推動處理是否要分拆平機會主席及行政總裁職位;
■政府應盡快與平機會磋商修訂《行政安排備忘錄》,以配合行政和監管上的改變;
■政府在委任平機會成員時,考慮成員過往的出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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