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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懷疑有同性戀傾向的一名小學男教師,被控於3年內,5度用不同藉口用下體碰撞男童下體10幾秒至1分鐘,他昨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5項非禮罪,案件押後至5月13日,待取背景、精神和心理報告後判刑,其間需還柙看管。
藉拍宣傳照壓事主下體
被告溫國良(44歲),任小學教師。案情透露,3名事主是他的學生,分別11和12歲,3人於今年4月7日向女老師揭發事件。被告於今年1月3日,藉邀第一名事主作學校活動宣傳照的模特兒,於圖書館拍攝穿運動服照片,被告要求事主的身體向後傾,再用其下體碰男童下體約1分鐘;翌月再叫男童閉眼躺在樓梯,用自己的下體壓著男童的下體,然後兩人站立時,被告復用下體撞其下體。
另一名事主則於2006至2007年期間的某一日,被告要求事主到音樂室,藉詞教他向後拗腰,但卻用下體撞向男童下體20秒,至今年1月23日,被告則邀事主任模特兒,要求他將背脊背靠桌子,再用自己下體觸及男童下體10多秒。
分贈玩具車下令瞞真相
被告於今年1月23日,邀第3事主到圖書館做模特兒,要求事主躺在樓梯,自己蹲在男童上面,用臀部磨擦事主下體,然後再叫事主站著身體往後傾,兩人下體再互碰,被告非禮第2和第3事主後,均給他們一架玩具車,命兩人不將此事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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