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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覃卓嘉)本港院校間教職員的學術名銜及級別向來未有統一,令外界常感混淆。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可考慮訂立一套學術名銜標準,供各院校遵循,以確保教師的學術水平與其名銜相符。不過政府指,8大院校具自主性及擁有獨立管理內部事務的權利,不會考慮跟進相關工作。
教育局引述8大院校提供的資料顯示,現時各校間為教職員設立的學術頭銜大有不同,如中文大學的「學科講座教授」與其他院校的「講座教授」同級,而該校的「講座教授」則與其他院校的「教授」同級;而不同院校的「導師」職級更由3種至7級別不等,外人易感混淆。
工會料難統一整合
有立法會議員昨就相關問題向政府質詢,認為應提出設立一套頭銜標準,以確立有關認受性及水平。不過政府表示,由於8大院校為自主法定團體,受本身的法定條例管理,政府不考慮就該事項作干涉。
高等院校教職員聯會副主席李向榮指,在各院校內,因頭銜引發的爭議及矛盾就時有發生,早前多間大學曾嘗試過統一校內的教授職位及職級,已因校內強烈的爭議未能落實。他又指,院校教授頭銜的統一亦牽涉不同院校各自的歷史及文化特點,要作統一整合確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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