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8至9月期間,即金融海嘯發生後,銀行仍繼續推出類似的產品,反映未有考慮風險情況,監管有問題;
2.風險評估及系統分析不足夠,部分過高及過低,令銷售人員在推銷產品時,提供了不適當的意見;
3.銷售文件紀錄出錯,部分客戶及銀行文件並未有簽署;
4.去年12月2日接獲的238宗有關投訴中,一半涉及向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客戶,包括65歲以上、文盲、低學歷及心智不健全者推銷,而銀行過分依賴簽署,認為當事人同意有關銷售;
5.有關客戶在定期存款到期準備續期時,被游說轉為投資該類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