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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港商展示有關報案記錄的文件,講述遭人綁架勒索的經過。本報記者溫瑞麟 攝
【本報訊】2名港商,聲稱上月應一名曾有業務來往港人邀請到廣州會面時,遭對方召4名持刀槍大漢禁錮,勒索1,200萬港元,經討價還價後,在港付出500萬元贖款才獲釋,其中一名事主反抗時遭毆傷。2人獲釋後分別向2地警方報案,本港警方接報後,將透過銀行入數的巨額贖款暫時凍結,其間疑「綁匪」未能提出款項,向2名事主發出恐嚇電郵,其中一事主近日與家人外出晚膳期間,座駕亦無故遭放胎氣,認為人身安全受威脅,昨透過傳媒希望兩地警方正視事件。
應邀廣州會面遭4漢禁錮
2名聲稱遭綁架勒索港商分別姓葉(37歲)及姓黃(40餘歲),2人在港開設2間有限公司,其中葉為董事,黃為公司顧問,業務包括融資、業務改組、會計及網站宣傳等。至於他們聲稱的「綁匪」為本港居民,06年2人曾協助對方公司到美國籌劃上市。
葉稱對方一直與他們有電話聯繫,有人曾相約他們到內地,稱會介紹內地商家供認識,最終因工作繁忙而沒有應約。上月12日葉、黃到廣州開會,其間對方知悉後相約他們見面,結果2人被駕車載到天河區一個3層高複式住宅,由4名大漢分持刀槍指嚇、手銬反鎖禁錮。
綁匪來港收贖500萬放人
葉稱被禁錮期間遭對方毆打,更出示其妻生活照恐嚇不要報警,要求交出1200萬元「贖款」。2人當日下午致電回港籌錢,直至3月17日共籌得500萬元,在討價還價下對方答允先收下500萬元,餘款700萬返港後再付。當日「綁匪」派人到上環一酒店收取500萬元贖款,另一方面友人則到天河區「參竇」接回2名事主。
葉稱當日其家人到警署報案,惟因事發在內地,因此警方將案列作求警協助處理,直至2人獲釋後,才有探員到落馬洲與2人接洽,案件其後透過國際刑警轉介內地公安跟進。
贖款被凍結 發電郵恐嚇
葉表示案件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其間曾2度由探員陪同到廣州天河區公安局錄取口供,但事件卻似不了了之。葉其後向本港警方查詢,暫時查出該筆贖款已過數到一個本港銀行戶口,並已將款項凍結。
葉懷疑「綁匪」因未能提出贖款含恨在心,本月16日他收到一個恐嚇電郵,內容提及其家人行蹤,加上近日車輛遭人破壞,令他憂慮家人及自己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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