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中年婦人,2002年在旺角一間粥館任職洗碗,遇上性情兇惡廚房管工,被對方發現漏洗碗碟而遭斥罵及毆打,更不幸遭對方用石油氣罐擲中腰背受傷,導致行動不便。婦昨指經營粥店的公司未有作出預防措施,向該公司索償,法官押後判決。
48歲的原訴人林道洋(譯音)昨未有聘請律師,向經營旺角「心粥館」的寬泰貿易有限公司索償。原訴人由家人推著輪椅出庭,聆訊完畢後不停表示精神欠佳,連自己名字的寫法亦忘掉。原訴人稱,她於2002年3月獲旺角「心粥館」聘用任職洗碗,上工後才發現須負責洗廁所及倒垃圾,至第6日更遭廚房「大佬」指漏洗碗碟而破口大罵。原訴人感委屈而向經理請辭,經理指她僅工作6天無法出糧給她,遂無奈繼續工作。豈料同日再遭廚房「大佬」指她倒垃圾阻擋去路,對她拳打腳踢,更在後巷追打她及用石油氣罐投擲她,令她腰背受傷,導致行動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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