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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宏泰提醒,若納稅人對任何報稅時出現遺漏情況,也可隨時向稅務局提供憑證,在6年內追回過去繳多之稅款。本報記者 朱樂汶攝
【本報訊】(記者 朱樂汶)報稅季節來臨,全港208萬名納稅人陸續收到「綠色炸彈」,去年經濟轉差,減薪、裁員聲不絕,有稅務專家提供貼士,上班族填寫報稅表時,只要多加注意,善用各種扣稅額,便可慳「荷包」交少點稅,例如勿忘填寫扣減強積金供款及認可慈善捐款等資料。專家提醒,若納稅人對任何報稅時出現遺漏、錯報的情況,也可隨時向稅務局提供憑證,取回過去繳多之稅款,追索期為6年。
稅務局本月初向全港打工仔發出薪俸稅報稅表,下月4日或之前填妥交回,若以互聯網提交,可延期1個月交表。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稅務委員會主席黃宏泰(見圖)接受訪問時表示,受經濟轉差影響,若納稅人確定2009至2010年的收入,將會因失業或減薪等問題而大幅下降,可在報稅表或另紙填寫資料註明,稅務局一般會酌情減免稅項,但填寫的資料必須正確,納稅人也可待日後收到稅單後才申請暫緩繳稅。至於,若被裁時收取的遣散費是否需要申報,黃宏泰說,只要是按《僱傭條例》發放的遣散費便不用徵稅。
遺漏錯報可追索 最長6年
黃宏泰又教路,除供養父母可享有免稅額外,納稅人可善用扣稅項目,包括強積金供款、居所貸款利息、個人進修開支及認可慈善捐款,減少交稅。他指出,雖然強積金制度推行多年,但每年不少上班族在填寫報稅表時,仍忘記強積金供款屬扣減項目,該部分的扣減上限是該課稅年度供款的5%或1.2萬元。黃宏泰提醒,若納稅人對任何報稅時出現遺漏、錯報的情況,也可隨時向稅務局提供憑證,可在6年內追回繳多之稅款。
昨日是四川大地震一周年,過去一年,港人捐款金額大增,政府亦將慈善免稅捐款上限由25%增至35%。但黃宏泰解釋,並非所有捐款都可扣減稅項,如捐款給在內地註冊的慈善團體便不可獲扣減,只有捐款給獲得免稅的本地註冊慈善團體才可,納稅人亦有責任保留有關單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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