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涉與女學生性交及教唆墮胎案,39歲被告朱志華昨出庭自辯稱,按照事主母親要求做「醜人」偷看事主的日記,並出手阻止事主與男同學交往。被告終成功偷看日記,卻與事主發生衝突,最後兩人「互摑」收場。
被告供稱,2006年事主母親對他說,指她偷看女兒日記發現她與男同學拍拖及經常說謊,欲揭發女兒行徑,但不欲女兒知悉她曾偷看日記,故向被告求助,要求他找出日記偷看及乘機罵走女兒,以免女兒續以補習為藉口到處遊玩。被告本不欲破壞與事主關係而拒絕要求,但事主母親指「你係老師,(事主)一世都會尊敬你」,被告終答應。
被告在補習時趁事主上洗手間時找出日記偷看,但遭事主發現,搶回日記及掌摑被告,被告當時怒喝「我,你都敢打」並回敬一把掌,事主即奪門而去。但事主於事後仍有上門補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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