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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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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小主人」設年齡下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5-1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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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SPCA)最近完成一項調查,在約1,000名受訪者中,超過90%支持對寵物店及繁殖者引入道德及福利標準,保障動物權益,有關標準包括:妥善照顧動物、提供充足生活空間、禁止過量繁殖等。協會指出,近年有寵物店所出售動物,於出售後不久便患病。調查發現,有78%寵物在購入後首7天內生病,當中更有約10%在出售當天起已經生病。有約26%寵物店,未有依法為寵物植入晶片,不少於12%寵物沒接受防疫注射。寵物業界的道德操守,確值得關注。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顏綺苓指,現行法例仍不足杜絕上述情況,所以建議就寵物行業訂立及修訂法例,涵蓋商營及業餘繁殖者和寵物店,及所有售賣寵物設施。協會建議,寵物業應為購買者設定年齡下限,所有「小主人」必須年滿16歲,並要確保他們明白如何照顧小動物。年齡小於16歲的人士,須有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才可購買。協會希望加強主人責任感,透過法例把協會的愛護動物精神和責任感,延伸到一般商營寵物店。

 此外,協會建議業界設定照顧寵物最低要求,例如為寵物店經營者及從業員提供培訓,強制店員向寵物主人提供各品種相關資訊,如護理常識等。顏綺苓表示,他們就算定期讓獸醫檢查協會內的動物,並提供足夠活動空間,也未必能完全確保其健康,而商營寵物店設施簡單,寵物權益更易受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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