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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昨日到法庭旁聽,但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鄭啟源)王永祥所任職的律師行跟華懋集團的關係是昨日聆訊的另一焦點。王永祥承認,華懋是其2006、07年期間所任職律師行的大客,律師行亦有代龔如心持有華懋旗下公司的股份。代表陳振聰的大律師Ian Mill更踢爆,王永祥去年加盟新的律師行,律師行其中一名股東的公司後來獲華懋核心公司以1.2億元入股;王並拒絕向陳振聰一方提供20個附有其2006年簽名的文件作參考,以及向陳振聰索10萬元律師費,另一見證人吳崇武,僅向陳振聰要求6,000元律師費,但王永祥否認對陳振聰有敵意。
王永祥在Ian Mill追問下,承認華懋集團「應該是」06、07年間所任職的梁錦濤關學林律師行的重要客戶,律師行代龔如心持有華懋旗下公司的股份。
承認律師行持華懋股份
被問及華懋是其律師行的重要客戶,故他要協助華懋抵禦其他人,他回應兩者是不能掛鉤的。
Ian Mill在庭上大爆,王永祥於去年9月離開梁錦濤關學林律師行,加入黃乾亨黃英豪律師行,而黃英豪是香港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主席,並於今年2月中,獲得參明公司(即華懋的核心公司)以1.2億元入股。Ian Mill問,事情是在他加入新公司後6個月發生,會否很巧合,王永祥笑說「自己不值得那金額」。
交簽署樣辦索10萬合理
Ian Mill昨日在庭上批評,王永祥對陳振聰一方態度不合作,反映他對陳振聰一方有敵意。他透露,陳振聰曾要求王永祥提供簽署樣辦,被王拒絕,並要求陳振聰支付10萬元才會交出簽署樣辦;另一名「06年遺囑」見證人吳崇武,僅要求陳振聰支付6,000元。
王永祥則反駁,該10萬元款項是其律師樓合夥人認為應該收取的水平,用作支付傳票牽涉的律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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