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在憲報刊登4項修訂規例,建議調低海事處轄下27項與海事有關的服務收費,包括調低遠洋船隻及在內河航限內往來船隻的出港及到港費用40%、調低香港特區註冊船舶的噸位年費上限23%,以及調低向香港船舶船上操作人員簽發執照的費用44%。建議亦會寬免船舶註冊及海員條例所訂的兩種註冊費及20種商船海員管理處雜項費用。倘獲立法會通過,新收費預計可於今年7月10日實施。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指,有關減費建議會令所有進入香港水域的船隻和香港特區註冊船舶的船東受惠,而寬免與本地海員的僱用、註冊和發證有關的收費,亦可幫助降低從業員的成本,政府則會因此而減少約1,780萬元收入。
有關的修訂規例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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