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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四川蛇匪,因多次持刀綁劫豪宅屋主被重判入獄。圖為探員當日到遇劫馬主趙振明位於西貢的大宅調查。 資料圖片
【本報訊】4名從四川來港的非法入境者,4年間多次於凌晨時分闖入西貢及九肚山多間豪宅,喚醒包括富商兼馬主趙振明等屋主綑綁洗劫,迫他們供出提款卡密碼盜取銀行戶口款項,劫走多名事主共117萬元;此外又爆竊抽水站及行劫便利店。4人去年被捕後,早前承認搶劫、盜竊、入屋犯法及處理贓物等13項罪名,分別被重判20個月至19年。
4被告稱因地震失家園犯案
4名被告依次為王祥(27歲)、鄧軍(24歲)、鄒旗(35歲)及王德春(35歲),他們早前承認自2004年1月至去年,在九肚山及西貢的豪宅、政府部門辦公室及便利店入屋犯法、行劫及偷竊等罪名,第4被告只涉及一項處理贓物罪名。4人於去年5月6日被警方拘捕,惟求情時指他們於去年「5.12」大地震失去家園才犯案,被法官張慧玲斥根本並非他們鋌而走險的求情理由。
持刀威迫事主講出提款密碼
張官判刑時指,根據案例,干犯入屋犯法的最高刑罰為判監14年、搶劫罪更是終身監禁,案中被告涉及以利刀指嚇事主,強迫他們供出提款卡密碼,侵犯事主的私隱,加上被告於一段不短的時間內,多次進出香港犯案,認為案件必須加以重判。
案情指出,4名被告均是來自四川的非法入境者,於2004年1月至去年5月6日,在沙田及西貢區犯案,其中2宗案件涉及政府部門的辦公室,被劫去小量財物,另有一宗涉及便利店劫案,其餘則在九肚山雍坪徑及大埔燕子里海景山莊等豪宅,劫去金飾、珠寶及電腦等財物。
綑綁趙振明 掠逾3萬財物
被告闖入豪宅將事主制服綑綁搜掠,並迫令事主說出提款卡密碼再往提款。其中位於西貢鳳秀路的馬主趙振明的寓所,於2007年4月30日凌晨4時遭入屋洗劫,劫去3萬多元金飾。
由於被告犯案時多會留下曾用過的物品或留下指紋,直至去年5月6日,4名被告在西頁南圍入屋爆竊後,在沙田被警方截查,並起回爆竊的贓物。警方檢驗眾被告的DNA後,證實他們涉及另外10宗劫案,警誡下除王祥外,其餘被告均否認曾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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