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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是「06年遺囑」見證人的王永祥於庭上否認「可能將陳的身份證號碼錯看成銀碼」。 本報記者潘政祁 攝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鄭佩琪)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的千億遺產案展開第二周聆訊,被指是陳振聰所持「06年遺囑」見證人的王永祥繼續作供。陳振聰一方代表律師Ian Mill指王曾多次修改供詞,昨在庭上提出6大主要疑點(見表),質疑王是靠推斷作供,包括王永祥早前在供詞中提到,見證龔如心簽署文件時間是下午,當時亦未有帶印鑑去做見證;但在盤問時,王改稱見證時間為上午,又指「唔記得自己當時有否帶印鑑,只是透過其他事件推斷」。Ian Mill批評王並非靠記憶作供,王則承認,只記得見證過程中的重要部分,「部分細緻地方要靠推斷」。
代表陳振聰的御用大律師Ian Mill昨繼續盤問王永祥。Ian Mill指王永祥曾多次修改書面供詞,認為王的記憶模糊,單在2006年10月16日見證龔如心簽署文件時的證供,就列舉出3點主要質疑。王永祥原先在書面供詞指出,當日接到龔如心秘書電話,指龔如心要求他到華懋辦公室見面,目的是見證她簽署一份文件。王當時指,簽署文件是在下午,自己亦未有帶備印鑑。
指龔如心約見無提簽文件
王永祥在庭上作供時,供詞就有大轉變。王永祥解釋,華懋辦公室與律師樓同在尖東華懋廣場內,由於會議室內沒有窗,故無法分辨當時是上午或下午。惟王每次外出時,其秘書都會向律師樓合夥人發出電郵知會對方。在覆核電郵紀錄後,發現當日上午就發出過相關電郵,王遂估計見證簽署文件時間是在上午。王又指在電話對話期間,對方只稱龔如心想與他見面,根本未有提及要見證簽署文件。但王不肯定,在華懋代表律師高致理(Ramesh K Sujanani)為他錄口供時,自己有否說過「見面目的是見證她簽署一份文件」。
稱倘見證文件定攜2印章
王永祥在庭上供詞亦曾提到,見證簽署文件時自己無帶2個印鑑。在Ian Mill質疑下,王永祥解釋,當日龔如心只叫他到辦公室見面,「應該沒有」帶同印鑑,倘龔如心事前表明要見證簽署文件,他一定會帶同印鑑到其辦公室;他又稱按自己的習慣,若帶同印鑑外出亦會帶齊2個。當Ian Mill再三問到:是否記得當日有否帶印鑑見證簽署文件時,王永祥回應稱「已忘記」自己是否有帶,只是透過其他事情作推斷。
草擬供詞 曾澄清可修改
Ian Mill質疑王永祥作供時,並非根據記憶陳述,而是根據推斷。王永祥表示不同意,但他承認,全份證供當中,部分細緻地方要靠推斷。Ian Mill又質疑,王永祥檢查供詞草擬本期間,為何未有為他在庭上所更改證供先進行修改。王永祥指出,在錄取供詞期間,他曾向對方澄清希望日後可作出修改,故此他在未確認細節情況下,先簽署供詞。
在遺產案預審期間,高院容許陳振聰一方,傳召澳洲筆跡專家Paul Westwood出庭作供。華懋慈善基金早前入稟要求上訴,昨日遭法庭拒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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