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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曾兩度被賊父子入內偷竊玩具模型的屯門吉之島。
【本報訊】育有4名兒女的無業父親,每月領取1.5萬元綜援仍嫌「唔夠使」,偕同兩名未成年兒子2度跨區出擊,先後到屯門吉之島偷取逾萬元玩具模型再轉售圖薄利。惟3人當場被保安員揭發惡行。3父子昨承認盜竊和串謀盜竊罪,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斥賊父是「最差勁的被告」,押後今日判刑,並明言必會判他時間不短的監禁刑期。
承認在百貨公司盜竊的3名賊父子,依次為無業父親林華安(38歲)和其兩名分別報稱就讀中三和中二的兒子(15歲和14歲)。控罪指,第一和第三被告各被控於今年5月9和16日,在屯門市廣場吉之島的玩具部偷取39盒玩具模型,總值逾1.2萬元;而第二被告則被控於5月16日串謀父親及弟弟偷竊。
百貨公司偷萬元模型賤賣
案情指出,便衣保安員從閉路電視見到第一和第三被告將2盒玩具模型放進膠袋後離開,並於附近的快餐店外先後截停賊父子3人,並發現他們與早前一宗盜竊案有關。
賊父在警方警誡下,承認2度與幼子偷取玩具模型,並在大埔區變賣得500元,第二次犯案時更帶同兩名兒子同行,長子負責在店外看管貨品。兩小兄弟在警誡下表示,由父親選擇偷甚麼,放進膠袋後帶往男廁,折返再偷。賊父有5次案底,其中4次相同,今次是緩刑期間犯事。控方在庭上表示,被告前年干犯的案件,與本案同為偷取玩具和恐嚇店員。
一家6口1.5萬綜援唔夠使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已無業10年,與同居女友育有4名年齡由4至15歲子女,一家6口領取1.5萬元綜援,但因家庭成員多而不夠維生。郭官聞言,即指責被告「好多人都賺唔到萬五蚊,已經係一個好好收入」。被告即表示已知錯,不會再做和以後會節省開支。
被告以懷孕6個月的同居女友打算中止懷孕為理由,希望申請保釋外出,照顧女友和子女,但未獲接納。當郭官知道兩子以100元申請保釋時,即痛斥願以1千元申請保釋的賊父只為個人利益。
主任裁判官郭偉健閱畢案情後,不禁慨嘆被告是他任職裁判官多年以來其中一個最差的被告,作為父親蓄意帶兩子去偷竊,樹立壞榜樣教壞小朋友,不帶兒子走正途之餘,更帶他們由大埔住所到屯門犯案。郭官坦言「唔想在你兒子面前斥責你,但不想他們學習你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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