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實施全面禁煙以來,執法人員與煙民之間的糾紛增多,2名違法在餐廳內吸煙的煙民,因襲擊衛生署控煙督察,先後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分別被判入獄3個星期至3個月,前者獲緩刑12個月,後者的刑罰即時執行。
1入獄3月 另1人緩刑
一名45歲男子昨日因刑事恐嚇和襲擊衛生署控煙督察,被判入獄3個月,即時執行。他於3月1日在天水圍俊宏軒商場綠茵閣餐廳內吸煙,被衛生署控煙督察查問。他將身份證拋向控煙督察,並襲擊另一名督察,被警方拘捕和落案起訴。
另一名59歲煙民在本月21日被判入獄3個星期,緩刑12個月。他於1月10日在同一食肆內吸煙,並襲擊一名要求他提供個人資料的控煙督察。衛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與執法人員合作,並提醒「對執法人員刑事恐嚇或使用暴力是一項嚴重的罪行,須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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