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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麗芬表示,若有被隔離病人不合作,署方或會提出檢控。本報記者 朱樂汶 攝
【本報訊】(記者 朱樂汶、邱益忠、譚靜雯)明愛醫院昨凌晨上演一場疑似甲流患者「逃亡記」。一名有頻密外遊紀錄的48歲男子,由於連續3天出現發熱及咳嗽症狀,前晚需要入院接受隔離觀察;但他擅自離院「玩失蹤」,成為甲流疫情下,首名反抗隔離令的疑似患者。院方恐其四處播毒,立即要求警方「追緝」下落。失蹤逾兩小時後,他被穿上全副保護衣的警員在寓所「擒獲」,在勸喻下乖乖返回醫院接受隔離。衛生署證實,該名男子對甲流測試呈陰性反應,但強調當局有權隔離有病徵的人士,任何人若不合作,會考慮提出檢控。
該名男子於本月3日起出現發熱、喉痛、咳嗽、皮膚紅疹及肌肉疼痛等甲流症狀,前天(6日)到私家醫院求診,其後獲轉介至明愛醫院急症室接受進一步治療,院方發現他近期有頻密外遊紀錄,遂安排他入院接受醫學監察隔離及作進一步病毒測試。
至昨日凌晨1時15分,當醫務人員在急症室準備安排事主入院時,赫然發現他失蹤,又未能與他取得聯絡,院方向駐院警崗報警。警方按院方提供資料,立即調派穿上保護衣物警員,前往事主位於黃大仙竹園南h橡園樓的寓所尋找其下落,結果證實他已擅自回家。經勸喻後,事主由妻子陪同乘救護車於凌晨3時55分返抵醫院。
擅自回家 經勸喻乘白車返院
明愛醫院發言人稱,病人目前於院內接受隔離治療,情況穩定。院方會檢討現行入院安排,並鼓勵病人如有任何疑慮可向當值職員查詢,以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針對「逃亡」事件,衛生署副署長譚麗芬指出,雖然個別病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治療,但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衛生人員有權將有病徵的人士隔離或治療,若解釋後對方仍不合作,不排除會借助警方幫助提出檢控,希望市民盡公民責任,為社會、朋友及家人安全著想,與政府合作。
同大廈街坊怒斥事主自私
衛生署緊急應變及資訊處主任鍾偉雄說,根據公共衛生政策,若病人有可能患上傳染病,法例規定需在醫院接受治療,病人不合作或拒絕接受,就會觸犯相關法例,如有充分證據會考慮檢控拒絕檢疫的人士。
事件發生後,竹園南h橡園樓明顯加強清潔,除在大堂張貼告示,呼籲居民注意衛生外,保安員均已戴上口罩。居民對事主行為大表不滿,其中一名居住大廈20多年的陳先生怒斥事主自私,「分分鐘累死街坊」,而他日後與家人出入都會戴口罩。另一名住客李先生認為事主的行為不負責任,恐一旦將病毒蔓延到社區,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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