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已實施15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將迎來第一次大修。去年10月,修改消法列入了全國人大常委會5年立法規劃。昨日,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俊海教授介紹了消法修改的大方向和趨勢。
劉俊海向《成都商報》表示,消費者的後悔權制度未必適用於所有消費行為,但三類商品交易活動應當適用後悔權制度:網上交易;先交錢後簽合同的消費行為;交易額巨大的消費行為,比如購買汽車、房屋等。
劉俊海介紹,修改後的消法應當提高廣告欺詐的違法成本。除了追究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的責任,還要追究廣告代言人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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