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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譚靜雯)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就《優化建築設計》進行公眾諮詢,其中,最受爭議議題是總樓面面積的豁免措施,包括停車場、機房、空中花園與天台花園等公共設施能否豁免於總樓面面積之中。有測量師指,一旦取消豁免措施,發展商銷售面積縮小,唯有將公共設施面積盡量減少,也會降低小型地盤新建住宅物業實用率。
現時樓宇的綠化設施、停車場、露台、機房及升降機大堂等的設施,均可享有總樓面面積寬免。政府將檢討現行可獲豁免總樓面面積的措施,包括發展商被強制興建的避火層、機房;或者自願興建的環保露台、停車場,以及闢出空間作公共通道等;當局更會探討為寬免面積設上限。
發展商或減公共面積應對
國際物業顧問萊坊測量師行執行董事陳致馨表示,不應收緊豁免環保設施樓面準則,因為面積及呎數減少,發展商會盡量減低公共設施面積,政府應提供經濟誘因予發展商建相關設施,否則只會影響樓宇質素。
本港多個舊區如旺角、深水�鶠B九龍城等地區人口稠密,且可發展密度有限。該公司研究部董事黃傑雄亦表示,面積少於4,000平方呎的小型發展項目,如仍要建強制性設施,新建物業每個住宅單位的實用面積將大幅減少。
贊同鼓勵建地下停車場
陳致馨又認同發展停車場有助解決樓宇體積及高度等問題,但在地底建停車場,建築成本會增加3倍,發展商不願意支付較高的地價,變相政府土地收入減少。他建議,將約80%停車場建於地底,既可減低成本又可減低樓宇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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