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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港府為有效防止甲流傳入本港,嚴格要求所有入境旅客均需遞交健康申報表,向衛生署呈報本港的聯絡地址,和過去7日曾到訪的國家或地區等資料。惟報稱保險從業員的本港居民葉蘭賓(21歲),於今年5月31日經羅湖管制站回港時,連番拒絕健康監察督導員和警員要求,拒絕填寫申報表中的部分事項,當場被警員拘捕,控以沒有遵從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八(一)及(二)條提出的要求罪,案件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被告原承認控罪,惟聲稱健康監察督導員只詢問他的本港住址和過去7日曾到訪國家或地區,並沒有要求他填妥健康申報表,故不同意控方呈交的案情內容,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26日聆訊,期間准以500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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