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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的胞弟陳振鴻供稱,自93年起協助兄長處理龔如心提供的巨款,但他不擔心涉及「洗黑錢」。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案聆訊,昨進入倒數第3天,陳振聰的胞弟陳振鴻出庭作供。陳振鴻供稱,兄長(陳振聰)不願其公司及物業狀況被披露,故以弟弟的名義成立多間公司處理名下物業的買賣及投資。他又供稱,自1993年起已協助兄長處理龔如心提供的款項,金額往往超逾1千萬元;在2005年,他更透過公司戶口為兄長處理龔如心提供的6.88億元。他從未問過兄長得到大筆金錢的原因,亦不擔心涉及「洗黑錢」行為。盛傳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探員的神秘女子,昨再度現身法庭旁聽。警方發言人則表示,不會回應個別案件。
遺產案聆訊昨進入第36天,陳振聰的二弟陳振鴻接受華懋慈善基金代表律師余若海盤問。陳振鴻供稱,自1993年起為陳振聰處理由龔如心提供的巨款,至1997年,他更辭去正職,全職為兄長效力。
華懋質疑陳弟獲免租報酬
陳振鴻透露:接受兄長「挖角」後,他的月薪亦由7千元增至1萬元,目前他的月薪已增至3萬元。他續稱,在1993年起,他開始免費入住兄長位於半山威豪閣的物業,1995年陳振聰更斥資600.8萬元與他聯名購入麗港城一個單位。
余若海質疑,陳振鴻能免費租住威豪閣及購入麗港城單位,作為他協助處理巨款的報酬。陳振鴻稱,當時他買入麗港城單位,是打算日後結婚之用,因他只能支付10餘萬元,兄長才借出巨額補貼,但之後他一直未有攤還,亦未有入住該單位。
弟稱專責簽離岸公司文件
陳振聰曾以弟弟的名義,在英屬處女群島成立多間離岸公司,陳振鴻承認,大部分公司是由他及弟弟陳振國擔任董事及法定簽名人,在處理樓宇買賣時,一般都會由他出面處理。至於公司文件方面,則會由陳振聰草擬,自己只是負責簽名。
法官林文瀚提出質疑,為何陳振聰要以陳振鴻名義開設公司。陳振鴻解釋,兄長是不想用自己的名義開設公司。
稱不擔心洗黑錢懶問來源
陳振鴻一直沒有向兄長查問獲得龔如心提供金錢的原因,亦不擔心事件涉及洗黑錢。陳振鴻又供稱,從小與陳振聰關係良好,一直得到兄長信任,但對兄長註冊結婚及開辦風水學校「振業興隆堂」全不知情。陳振鴻解釋,陳振聰未有向家人提及會結婚,直至獲邀參加哥哥的婚宴才得知他已成婚,而開辦風水學校一事,則在案件開審後,從報道中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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