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房屋署承建商高層於1999年串謀行賄房屋署前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以求換取機電合約。涉案其中一名工程公司董事沈超,早前承認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和串謀偽造帳目共2項罪名,昨被判囚32個月。
患有前列腺癌的73歲被告沈超,為利信機電有限公司董事,承認於1998年5月至8月,就供應微型電力裝置予香港房屋委員會的建築工程,串謀2名建築和工程公司董事、總裁,提供120萬元予前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並偽造購貨單掩飾不法款項。被告在控方要求下交出60萬元犯罪收益歸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