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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鳳英(右)指,專責委員會決定再次傳召鄭家純(左下圖)及梁志堅(右下圖)作供。本報記者 梁祖彝 攝
【本報訊】(記者 明言)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在閉門會議後決定,該會將按照原訂計劃,於下周三(15日)再次傳召新世界中國主席鄭家純及執行董事梁志堅作供,並再次向兩人發出傳票;倘兩人繼續拒絕出席聆訊,委員會不排除要求警方協助,強制兩名證人到立法會作供。
新世界集團早前向委員會發出律師信,指鄭家純及梁志堅兩人在聆訊上就紅灣半島事件作供,可能會影響該集團與政府就相關事件進行的訴訟,遂要求押後出席委員會聆訊。不過,委員會拒絕接納,並再次以傳票傳召兩人作供。據悉,委員會第一次發出的傳票仍具法律效力,惟為免受到阻延,委員會決定再次發出傳票,而梁志堅已接獲委員會的傳票,鄭家純目前則不在香港,估計到今日(周五)才會接獲傳票。
要求先交陳述書 非刻意為難
委員會主席李鳳英昨日在閉門會議後表示,委員會已再次向鄭家純及梁志堅兩人發出傳票,倘兩人未有如期出席公開聆訊,委員會會通知立法會主席,由主席按照法例規定,在確信委員會已經傳召有關證人而對方拒絕出席的情況下,指令立法會秘書引領證人到立法會作供。而委員會副主席李永達則說,立會秘書可在警方協助下,將證人帶到立法會向委員會作供。
李鳳英又指,委員會仍未接獲鄭家純及梁志堅提交的陳述書。李永達則補充,按規定,證人可於出席聆訊時始一併提交陳述書,但為免委員需要即場閱讀並消化陳述書內容始能提問,拖慢聆訊進度,故委員會才會預先要求證人提交陳述書,希望令聆訊較為順暢,並非刻意為難證人。
報告書慎用字 確保「有理據」
據悉,委員會正總結首階段聆訊。為免外界以為委員會為求出位,不惜選取出格言論的印象,故委員會正細心衡量報告書所用的字眼,所作的每一項評論都確保要「有理有據」,如報告在討論到高級公務員在退休後到私人機構任職時,在要求審查部門嚴格審批的同時,也會提出有關的公務員也要負一定責任,尤其是要衡量有關行為會否影響到政府的形象。
同時,委員會已就新一輪聆訊定出提問方向,主要圍繞在紅灣半島補地價的範疇。而委員會將分別於本月14及17日,傳召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作供,梁展文則會於本月底再出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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