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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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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僱主可循民事索償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7-16]     我要評論

 【本報訊】(實習記者 周婷)印傭涉以經血炮製「加料菜心」案,昨獲控方撤銷控罪。家庭傭工僱主協會對個別案件不作評論,但認為司法部門不應就此罷休,宜以其他合適控罪起訴該名印傭,以加強阻嚇作用。有大律師則表示,現時並無合適刑事條例可起訴涉案外傭,有關僱主亦不得以此案無償解僱該印傭,如僱主感心靈受損,則可考慮循民事追討賠償。

僱主協會促再起訴涉案印傭

 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對控方撤銷控罪不予置評,但認為接二連三發生外傭在僱主食物中「加料」事件,屬於卑劣、缺德的行為,有關外傭應得到制裁,不可就此逍遙法外。他促請司法部門,以其他合適的罪名,對該印傭再作起訴。

 控方以「施用有害物品」起訴該名印傭。大律師陸偉雄解釋,根據現時法例,「有害物品」泛指具有傳染性、毒害性或腐蝕性的物質,但控方無法證明食用經血會影響健康。

籲妥善處理 防外傭有樣學樣

 陸偉雄認為,司法部門必須妥善處理是次案件,令其他外傭不敢「有樣學樣」、有所警惕,但他亦承認起訴有難度,因為目前的確沒有適合的刑事控罪,對犯類似案件的傭工作出起訴。但民事上,僱主可考慮循民事途徑索償,他說:「如僱主自覺心理上受創傷,如怕食菜心,可在心理醫生的證明下,循民事對外傭追討賠償。」他又稱,由於該名印傭並無犯刑事罪行,僱主不得以「加料」為由無償解僱該印傭,需依勞工條例「做足」賠償,如賠償一個月薪金及機票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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