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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吸毒而被當地公安拘留15天的119名港人,將被暫時吊銷回鄉證以示警誡。獲釋人士的家屬不可以在關押地親自接回涉毒港人。圖為羅湖拘留所。 資料圖片
【本報訊】(本報記者 邱益忠、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 鄭海龍)本月初因在深圳吸毒而被當地公安拘留15天的119名港人,今天正式獲釋。據了解,該批港人昨日已達法定15日拘留期限,但由於粵港要進行5年來最大規模的移交行動,故延至今日才獲釋。為示懲誡,該批被查的港人將會被吊銷《港澳同胞回鄉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並列入不准入境名單中。按內地規定,他們至少3年內禁止返內地。
深圳市代市長王榮上月23日與香港特首曾蔭權會面,商討深港聯手打擊港青少年跨境吸毒問題。據了解,深圳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李銘兩天後(25日)帶員與香港保安局、警務處和海關接洽研究打擊跨境吸毒問題,並就情報互通、線人互用、協同行動等多方面進行部署,並於本月初以「異地用警」等方式正式開始大規模打擊行動,旨在消滅黃賭毒現象後面的保護傘,以解決黃賭毒屢禁不絕的情況。而在此前,公安部為提高各地公安機關打擊吸毒販毒積極性,也規定各地公安機關偵破毒品案件的毒資不再進行上繳,而由當地公安機關進行支配。
家屬不可在關押地接人
為示懲誡,在今次行動中被拘留的香港吸毒人士並非像以前一樣採取從輕處罰,而是按照治安管理處罰辦法處以最重的15日行政拘留。昨日原是這些被查人士的釋放日,但根據粵港雙方跨境吸毒人員移交慣例,獲釋人士的家屬不可以在關押地親自接回涉毒港人。該批吸毒人士今日在皇崗口岸貴賓廳進行交接,由於今次是2004年以來粵港雙方最大規模的移交行動,或需調派約3輛以上的大車進行移交。
獲釋119人經皇崗交接
香港方面,禁毒專員黃碧兒昨日表示,該處未有收到該批港人釋放的通知,據她了解有關人士全部年滿18歲,因此不會安排社工到口岸跟進有關人士,「無可能有大量社工24小時到口岸」。但她強調,會根據內地部門提供的資料,向這批人士提供輔導及跟進。她指出,現時政府與深圳當局經常聯繫,加強在邊境執法,例如加派軍裝及便衣,帶緝毒犬巡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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