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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熊君慧深圳31日電】深圳今日公佈《深圳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稱,市政府設置的31個工作部門,共減少機構15個。
深圳市7月31日舉行全市領導幹部動員大會,正式啟動深圳市政府機構改革。根據方案,深圳市政府直屬機構除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審計局、口岸辦、台辦共7個機構暫不作調整外,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等都納入了調整規範。機構改革調整後,市政府設置31個工作部門(個別機構暫緩調整),共減少機構15個,佔機構總數的25%。
精簡機構 佔總數25%
據了解,今後深圳市政府各機構將統稱工作部門,根據部門的職能定位作出區分,其中,主要承擔制定政策、規劃、標準等職能,並監督執行的大部門稱為「委」;主要承擔執行和監管職能的機構稱為「局」;主要協助市長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機構稱為「辦」。各委、局對市政府負責。一部分主要承擔執行和監管職能的局,由主要承擔制定政策、規劃、標準等職能的委歸口聯繫。
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長王榮在會上指出,即使暫不作調整的部門,在這次改革中也要按照轉變職能的新要求,重新進行定職責、定機構、定編制。王榮強調,這次政府機構改革並不是對機構進行簡單的拆分,而是要緊緊抓住政府職能轉變這個核心,�茩姜悃M制約深圳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進一步消除體制機制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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