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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歐陽杏櫻)據教育局數字顯示,本學年約有830名智障學生年滿18歲,需要離校,截至今年6月當局共接獲302人申請留校,當中8成即244人成功獲批;第二階段則有76人申請留校,現正審批。
教育局消息人士昨澄清,局方並非要求已屆18歲的學生一定要離校,而是以18歲為切入點,讓局方審視有關個案應否繼續留校。
當局助智障生尋出路
教育局消息人士昨指,知悉有人會就有關司法覆核結果提出上訴,當局不欲與特殊學校界別處於對立關係。就少部分學校仍未為校內已年滿18歲的智障學生安排出路,當局今日會與有關學校進行磋商,並盡力協助有關學校學生安排出路,「目前事件已告一段落,處理學生的問題最重要,就快開學……爭拗落去都唔好」,並呼籲學校不應意氣用事。
就部分18歲智障生留校申請被拒,消息人士指,主要有3個原因,包括學生已完成課程,或已讀了12年或以上年期及學校未有足夠學額。以佛教普光學校為例,有11名18歲生,有7人因已完成所有課程,包括延伸教育計劃,未能留校。對於該校堅持讓部分學生留校,消息人士指「不會拉人(學生)走」,但由於課室容額、消防規定等客觀原因,學校此舉只會對有關學生不公平,故會與該校再商討可行方法。
教育局發言人指,理解家長對智障子女的愛護、社會對智障同學接受教育的關注,希望各界能正面詮釋高等法院頒下的判決。局方昨已去信特殊學校校長,強調局方會繼續為特殊學校提供資源及加強支援。為協助特殊學校為學生作妥善安排,局方已與社署及職訓局溝通,向學校提供有關智障學童離校後服務的聯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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