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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逾期未申報的違建,並且在法定公示期內仍不申報的,最後將依法予以拆除或沒收。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決定》雖然是針對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處理而出台的,但其立法的基本準則是依法規範土地管理和建設行為。
《決定》明確要求:「市、區政府應當創新違法建築查處工作機制,整合行政資源、充實執法力量、明確工作責任,切實提高執行力。對搶建的違法建築及時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堅決予以拆除。」這就意味�茼b貫徹落實《決定》的過程中,必須「兩手抓」、「兩手硬」,既認真處理歷史遺留違法建築,又嚴格控制新增違法建築。
為此,深圳市政府辦公廳於6月29日專門印發了《關於貫徹執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處理決定〉堅決制止違法搶建的通知》,要求充分認識對搶建的違法建築及時採取強制措施,堅決予以拆除,切實遏制違法搶建行為,是順利推進歷史遺留違法建築依法處理工作的重要前提。
發現一宗清拆一宗
過去幾年,深圳市開展違法建築清拆行動1.3萬餘次,拆除各類違法建築約2.8萬棟,總面積約1300萬平方米。深圳市常委、副市長呂銳鋒強調,下一步,深圳市、區、街道必須按照深圳市委書記劉玉浦關於處理違法建築工作不能出現「空檔」的指示精神,嚴格執行《違法建築清查和耕地保護工作責任書》,始終保持清醒頭腦,認真汲取違法搶建「政策周期律」的教訓,進一步加大查違力度,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以更硬的手段、更強的措施,堅決制止新的違法搶建,不折不扣地做到發現一宗、清拆一宗,確保《決定》順利實施。
各區、各街道、各有關部門必須積極創新工作機制,整合行政資源,不斷充實執法力量,進一步強化職責,切實提高行政執行力。落實違法建築網格化管理、三級信訪聯動及節假日重點巡查制度,加強對重點區域的監控,明確國有儲備用地、基本生態控制線內用地、水源保護區、高壓電線走廊、重大市政工程規劃用地等重點區域的監管責任,發生違法搶建行為應予責任倒查。強化市、區查違機構督查督辦職責,加強對街道查違執法行動的監督檢查,對於查實的違建增量必須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清拆。
嚴打非法地產開發銷售
嚴厲打擊非法房地產開發與銷售是查違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整治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有機組成部分。幾年來,深圳市不斷加大對非法房地產開發與銷售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沒收南山區「東明花園」,對龍崗區「教育新村」非法開發銷售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法律責任,有效震懾了潛在的違法搶建行為。《決定》公佈施行後,有的新聞媒體在宣傳報道時理解偏差甚至產生誤導,一些違法建築當事人藉機宣傳和銷售非法房地產。
呂銳鋒要求深圳各區、各街道、各有關部門繼續打擊非法房地產開發與銷售行為,特別是國土房產、公安、工商、城管綜合執法等部門密切配合、聯合執法,依法嚴肅查處非法房地產開發與銷售行為。要求市建設、司法、銀監等部門對違法房地產的施工監理、見證公證、融資貸款等行為進行依法查處。同時,加強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引導群眾正確理解認識,自覺抵制非法房地產開發和銷售行為。有關這方面的工作,擬專門制定和出台《深圳市查處違法搶建、銷售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維護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法制尊嚴,堅決斬斷違法搶建、非法銷售的利益驅動。
強力開展專項清理行動
為推動查違工作縱深開展,近幾年來深圳市先後開展了「五類地區」違法建築清拆行動、基本生態控制線內違法建築清拆行動、「重民生、保水缸」專項行動、安全隱患排查行動、「保水護電」專項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
今年下半年,深圳市將在前幾次專項行動的基礎上,以貫徹執行《決定》為契機,開展政府儲備土地違法佔用專項清理行動,準確掌握政府儲備土地違法佔用情況,按照《決定》要求予以依法拆除或沒收,並加強後續管理,切實保護國有土地資源。要求各區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和組織本轄區內的清拆行動;要求各街道根據市、區工作要求,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動,執法時做到拆除一片、管好一片,防止違法搶建「回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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