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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兆鑫與太太十指緊扣到庭應訊。
【本報訊】香港大學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指他侵吞病人給港大的捐款,涉及近400萬元。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日宣判,林獲准以30萬元現金保釋候判。他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林兆鑫是腸胃科權威,任職港大近40年,病人及同業都為他寫求情信,稱讚他是好醫生。但法官強調案情嚴重,不排除判處監禁。林兆鑫本來另外被控33項詐騙及盜竊病人診金的罪名,指他在2003至06年,以私人公司戶口,收取20名病人、合共21萬元的診金,有關控罪獲律政司同意不予起訴,交由法庭存檔。
現年65歲的被告林兆鑫,昨在妻子和親友陪同下出庭。被告分別向醫管局和港大,分別作出4萬6千多元和396萬元的全數賠償。港大發言人昨亦發表聲明,表示已改善港大臨床部門的私家診症服務及收費安排。
案件明日宣判 獲准30萬保釋
法官李瀚良形容案情嚴重,其中被告被港大查問可疑診金去向時,竟聯絡有關病人企圖掩飾罪行。另外,法官指涉款巨大,質疑辯方所指被告盜用的金錢只是用以有關醫學院的日常交際費和營運上的說法,辯方解釋,被告僅花掉了200萬元在有關開支上。
控罪指,被告於03年9月至06年1月期間,身為公職人員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包括未有申報其港大醫學院院長身份與其私人公司Gastrointestinal Research(簡稱「GR」)存在的利益衝突;促使3名病人李志強、丘樹聲及龐欽瑞的捐款支付至「GR」的銀行賬戶中;及誤導12名病人將診金存入其私人戶口內,12名病人包括香港聯合交易所首任行政總裁辛漢權,每次盜取診金由3,250元至9,500元不等。
病人起疑向醫院查詢揭發
案情指,案發期間,被告安排其私人病人在瑪麗醫院進行內窺鏡治療,並要求該批病人將診金存入「GR」的銀行戶口中,惟被告在未獲港大授權下,向上述病人發出以港大及醫管局作抬頭的收據,亦未有向港大交代有關診金的去向。事件曝光源自被告1名私人病人郭石開,他在2006年7月於瑪麗醫院進行內窺鏡治療後,支付了9,500元診金,惟後來郭又收到醫管局發出的250元帳單,郭起疑向醫院查詢。醫管局及港大翻查帳目,發現從未收取郭費用,港大財務部遂向港大校長報告及要求被告交代。
被告於06年12月相約郭外出見面,被告向郭解釋因為醫學院的臨時行政安排,遂將郭支付的9,500元診金存入「GR」戶口,被告向郭建議將1萬元現金交予郭,而郭開出一張以捐款為名、抬頭人為港大的1萬元支票,令有關帳目清晰,郭同意。同時,被告回覆港大財務部指郭的投訴只是一場誤會。惟港大查核被告有關帳目後,終揭發事件,廉署接手調查,於07年3月拘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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