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中通社8日消息:台灣新聞局8日宣佈,即日起開放大陸演員、編導及技術人員,可以赴台拍攝兩岸合拍的電視劇。
台灣新聞局之前規定,大陸演員、工作人員不能赴台參與拍攝,台灣新聞局廣電處長何乃麒今日宣佈開放條件,包括赴台拍攝兩岸合拍電視劇的大陸籍主要演員、製作人、編劇、導演及技術人員人數不超過職務總人數三分之一,台灣的相關人員人數則一定要在三分之一以上;後期製作須在台灣完成,以利台灣人才回流及增加就業機會;以及全劇的主要場景要有台灣地區場景。何乃麒解釋,規定要有台灣的場景,是希望藉這個機會讓台灣的景點能夠推銷出去;後期製作也要求在台灣完成,等於是幫台灣的電視界,創造更多的工作機會。
業界推估,開放後一年約可因此增加25檔的合拍電視劇,台灣演藝人員的工作機會將可大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