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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涉非禮案的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蘇有恆,又再捲入官非。資料圖片
【本報訊】曾涉非禮校內女教師案,早前不服法庭定罪,正提出上訴的將軍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蘇有恆又捲入官非。他涉嫌將總值約25萬元的學校工程判予其弟擁有的公司,昨與另外2人包括其弟,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詐騙罪名,3人准予保釋,今晨在觀塘裁判法院上庭答辯。
現年55歲的蘇有恆,曾為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另外,他與其無業弟弟蘇有昌(53歲)及任教師的馬世棠(42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涉無按政府指引申報關係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控罪指蘇有恆於2001年6月至2006年11月期間,身為公職人員,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學校)校長,在其公職的事宜上故意或企圖行為失當。他涉嫌安排向學校提供4間與其弟蘇有昌有關的公司報價單,及促使上述公司為有關學校提供維修、翻新及其他服務。控罪又指,蘇有恆涉嫌未有按照政府指引,向有關學校申報他與其弟的關係。
案發期間,懷疑共有10項總值約15萬元的工程,包括在學校的禮堂內安裝擴音器和冷氣及通風風扇的清潔工作,被批予上述公司。另一項控罪指,3被告涉嫌於2006年4月串謀詐騙有關學校,即虛假地表示宏記工程公司只曾遞交一份報價單給有關學校,內載一項翻新工程合約投標的最低標價,因而促使宏記獲判授有關學校工程。
廉署調查又發現在投標結果公布時,宏記的標價是5間公司最高,但3人其後涉嫌串謀安排宏記遞交另一份標價,成為最低的報價單。宏記最終以約10萬5千元投得有關工程。
投身教界30載 任校長10年
蘇有恆投身教育界30載,擔任校長達10年。於2000年9月至2006年6月,在將軍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當校長期間,涉嫌在校長室內以及在一名女事主車內非禮3名女教師,包括觸摸教師的大腿、臀部、內褲邊及胸圍帶。蘇在第一次審訊時已被裁定罪成,被判監12星期及罰款3,000元,及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觀塘裁判法院重審,結果蘇被裁定9項非禮罪罪名成立,改判監禁6星期。但他不服再提出上訴,案件押後再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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