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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產品最�茩咫f碑,在互聯網世代,網民簡單數句的稱讚,其推銷效果甚至遠超花數百萬賣廣告,但根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最新規定,明星代言人或網民將來若公開讚揚某些產品,將須坦承是否從生產商收受相關利益,假如這些「使用心得」涉嫌誇大,他們更可能要為此被罰款。
目前有不少網民在網誌、留言版等寫下產品試用心得,牽涉產品從減肥藥、化妝品到相機、玩具甚至汽車,可謂五花八門層出不窮。不過這些「心得」孰真孰假、是否「宣傳稿」?常常令消費者難以判斷。
FTC前日通過的新規定,就是針對這些疑似網絡推銷行為。自今年12月1日起,網民如果公開某些產品的使用心得,必須在文內澄清所用產品是否為生產商提供的免費試用品,抑或在撰寫過程中是否收受生產商的酬勞。
誇大產品效用 廠商受罰8.5萬
受影響的不止是網民,藝人、學者專家等日後若在傳統廣告以外的公開場合稱讚某些產品,亦須作出利益申報。假如被揭發無申報,或是誇大產品效用,相關廠商將被罰款最多1.1萬美元(約8.5萬港元),同時當事人亦可能須負上責任。
今次是FTC近30年來首次修訂商品推銷法規。報道指,近期有大量公司被揭發在網上製造「虛假草根運動」(Astroturfing),透過動員寫手在網絡大肆宣傳旗下產品,事件引起當局注意,遂決定制定新法規。
有代表廣告業界的律師形容新規定是「廣告業噩夢」,他指出,未來商品品牌若招待博客出席宣傳活動,就必須為他們的文章負責,無疑會令業界面對的法律風險增加。 ■綜合外電消息/路透社/英國《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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