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謝雅怡在庭外表示,希望可以申請成為正式慈善團體,繼續飼養流浪狗。
【本報訊】愛心爆棚的女狗癡為收容逾百隻流浪狗而自資經營狗場,但為節省開支,竟違例僱用印尼籍家傭,終被入境處巡查時揭發。女狗癡昨就一項協助、教唆或促致違反逗留條件罪,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彭中屏斥被告為「慳錢」而剝削本地勞工就業機會,理應即時監禁,但考慮到被告非為個人經濟利益而犯案,事後已真心悔疚,故以社會服務令代替監禁。
當兼職美容的被告謝雅怡(33歲),昨於庭外表示一直擔心會被判處監禁,而未能照顧狗隻。她承認自己無知,事前未有了解僱用外傭的法例,對犯事感後悔,她現時以月薪7千元聘請一名30多歲的本地勞工代替印傭的工作,但令狗場的每月開支增加到4至5萬元,惟有靠朋友和熱心人士捐助。她坦言自事件曝光後,外界對狗場的捐助有增加。謝又稱:「希望可以申請成為一個正式的慈善團體,用一些系統及正規途徑繼續救助那些狗隻。」
20求情信力證被告真誠
辯方早前呈上20多名人士的求情信,力證被告是真誠的人,而感化官亦正面評價被告過去的工作,認為她真誠地付出金錢、時間和精力照顧狗隻。辯方又指,被告真心悔疚,重犯機會微。
裁判官判刑時指,雖然被告為動物無私付出,得到愛護動物人士的讚賞,但她同時被社會另一批人士責罵,指她剝削本地勞工的就業機會,並要求外傭做合約以外的工作,罪行理應監禁,但考慮到她一向奉公守法,犯事非為個人利益,故以社會服務令代替。
官念非為個人利益輕判
案情指,入境處去年8月29日批准印傭的僱傭合約,卻於今年4月28日到被告經營、位於流浮山的狗場巡查時,發現該名印傭穿著水靴工作,核查身份時發現印傭只獲准擔任一名姓焦女士的家傭,而被告卻為狗場東主,她於警誡下承認以每月3,400元薪金,聘請該印傭在狗場照顧狗隻,而涉案印傭早前已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