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申訴部至今共收到23宗有關民主黨議員甘乃威解僱女助理的意見及投訴,其中17宗已轉交給當值議員。申訴部5名當值議員舉行會議後,建議將投訴交由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跟進,屆時委員會在必要時可以傳召證人作供,但仍須於今日的內務委員會決定。民主黨則稱,該黨支持賦權予委員會調查事件,該黨中人亦不會參與有關的調查。
葉劉:建議循三方向調查
申訴部個案召集人葉劉淑儀昨日在會後表示,小組經討論後,認為個案有跟進價值,應該交由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跟進,包括事件有沒有涉及性騷擾,這涉及議員的操守問題;還有甘乃威解僱助理時有否涉及不適當使用公帑;以及甘乃威就事件的解釋有不同版本,是否涉及誠信問題。
她表示,委員會享有《權力及特權條例》賦予的調查權去傳召證人作供,但是否可運用此權力須經大會批准:「作為立法會一個常設委員會,呢個議員利益(監察)委員會係(有)傳召證人匯權力,(即係如果就算對方……定要出席,唔容許佢唔出席匯形式?)佢係同立法會專責委員會一樣係有特權及權力(所賦予的傳召權)匯。」
不過,她補充,根據《議事規則》,該委員會目前並沒有明確的職權範圍,只能就部分議員的操守行為,提供意見及發出指引,是否進行調查要立法會的議決。他們今日會尋求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的決定,是否將事件交由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跟進。
民主黨議員避嫌避席
身為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副主席、民主黨副主席的劉慧卿聲稱民主黨中委會支持立法會運用權力進行調查,並會全力配合,又指和立法會秘書長討論過,知道議員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職責範圍較窄,限於議員申報利益方面「如有沒有持有公司股份及住屋、房地產及議員如何使用議員津貼,有冇出問題等」,但立法會大會可透過決議通過,由委員會進行調查:「加D權畀佢(委員會),一次性匯。以前試過唔通過,今次可能通過,詳細安排要睇文件。」她稱該黨會支持立法會運用權力進行調查。
目前,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成員共有7名成員,民主黨佔去2席,包括劉慧卿及曾牽涉「虛報社工」事件的黃成智。劉慧卿說,他們2人都不會參加調查工作:「我地兩個會退出,但委員會仲有5個成員,不會影響調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