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採用「剝光豬」搜身方式一直備受各界關注。保安局首席助理秘書長伍江美妮昨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今年6月至9月,警方對被羈留者進行116宗俗稱「剝光豬」的3C級搜查,當中96宗個案涉及危險藥物罪行。警務處助理處長(支援)顧履勤補充,處方正物色適當的金屬探測器代替3C級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合適的製造商,「曾找過一間英國公司,但其金屬探測器連金屬萬字夾及耳環也搜查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