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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病房外駐守的警員亦穿避彈衣擎槍戒備。
【本報訊】對於懲教署先拒絕救護員診治「賊王」,再堅持要由監獄醫生診斷才送院的做法,令葉延誤個多小時送院的投訴,懲教署發言人指葉是甲級重犯,有逃獄前科,署方要特別加強保安措施,在身份及目的未被確認前,不可讓任何人接觸重犯,以免危害犯人和市民安全;加上昨日事件中並非由懲教署人員報警,更有確認救護員身份的需要。
逃獄後作案更兇狠
導致懲教署高度緊張的越柙事件,發生於1989年,葉繼歡因1984年糾黨劫珠寶行在獄中服16年刑期,詐病被帶到瑪麗醫院診治時,挾持人質成功逃走。其後,葉於1991年持AK47亂掃,連環打劫多間金行,被列為頭號通緝犯。
1996年葉繼歡經水路偷渡返港,在西環上岸遇到警員,爆發槍戰時中槍,因脊髓神經受損致下半身癱瘓,雙腳萎縮需坐輪椅,身體狀況一直惡劣,持續腹脹、腹痛及腰背疼痛,腹部要開孔排便放氣;並由1999年開始注射止痛針,但至今連嗎啡及針灸均無效。曾有中醫診斷,認為他因槍傷令中樞神經受創,波及自主神經系統,導致喪失大腸蠕動功能,才出現腹痛、腹脹。
中槍後屢進出醫院
另葉在2001年患有腎衰竭,2006年睾丸腫脹及肝腎酵素過高,經常從赤柱監獄進出瑪麗醫院。今年4月被醫生發現左大腿近臀部長出毒瘡,亦因懲教助理為他清理毒瘡傷口一事才引起今次涉嫌襲擊事件。
8年前於瑪麗醫院曾為葉繼歡診斷過、現為仁安醫院急症科副總監尤芳智表示,若有人在庭內突然暈倒,庭警有足夠常識去觀察病人的呼吸和脈搏以穩定情況。血壓高會令病人頭暈,但不會暈倒,而最嚴重可導致中風或爆血管。
庭警不敢隨便交人
被問及今次事件有否延遲送院的問題,尤認為葉繼歡畢竟是重犯,若他說身體感到辛苦,可信性會較低,懲署職員亦不敢隨便將他送走。他相信當時若有醫務人員,已能即時為他診斷及量度血壓令他盡快甦醒。尤建議將來應安排醫生陪同葉繼歡出庭。
司法機構回應指,一般而言,法庭職員、控辯各方、警方和懲教署人員會立刻召喚救護車把暈倒的被告人送往醫院治理,但於對被扣押的被告人,懲教署人員會作出適當的保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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