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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智障童離校安排風波不絕,有報道指教育局最多只能讓智障童留級或延長留校1年,即須於19歲離校。不過局方強調,有關說法存在誤解,與實情不符,當局是依12年學校教育的大原則而以18歲為切入點,按合理原因以專業判斷評估學生應否繼續留校,而政府亦已決定在短中期增加550個智障童學額,長遠更會進一步擴大學額滿足需求,現時正與特殊學校議會、業界及家長探討推行細節,希望盡快落實措施。
澄清非18歲須離校
教育局昨發表「智障兒童學校學生『離校年齡』正面睇」,澄清外界對有關安排的誤解。局方重申,並沒有以年齡規定智障童必須離校,當局一直以「合理原因」為準則,以18歲為切入點就學童應否繼續留校作評估。而當局現正與業界共同探討更合理暢順的離校機制,討論仍在進行中,所以亦不存在所謂的「19歲離校新要求」。教育局又指,除短中期的550個新增學額外,長期亦會建新校舍或重置現有學校等,以提供額外學額,讓學校有彈性延長智障童的學習年期,期望能找出最適合學生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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