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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將就《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草案》刊憲,規定全港新建成的商廈及新建住宅和工廈的公共設備,須符合機電署能源效益標準才可入伙。圖為新世界尖沙咀河內道豪宅名鑄。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港府明天將就《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草案》刊憲,規定全港新建成的商廈,及新建住宅和工廈的公共地方,其照明、空調和升降機等設備,須符合機電署能源效益標準才可入伙;現有樓宇當更換上述設備,若涵蓋樓面面積達500平方米,亦須符合有關標準。當局預測,新例實施首10年可節省28億度電,新樓建築成本將增加3%至5%,違者一般會被罰款5至10萬元,若提交虛假文件更有機會被判監禁。有測量師推算,日後新樓呎價最多上調75元。
該草案刊憲後,將於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港府消息人士表示,由於1998年推出的自願性《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成效不彰,全港逾千幢參與的樓宇逾7成為政府建築,私人樓宇參與率偏低,但建築物耗電量佔全港用電量89%,有需要推出強制法例改善樓宇用電情況。
樓宇須相關證明才可入伙
新例下,所有新建商廈(包括單位及公用地方),以及新建住宅及工廈的公用地方,照明、空調和升降機等設備均須符合當局訂明的能源效益標準,例如商業寫字樓每平方米的照明不能超過17瓦特,發展商需向機電署取得相關證明才可入伙。消息人士指出,新例生效後興建的樓宇,日後裝修亦需要評核。
日後裝修需專人評核能源
至於已落成樓宇,包括住宅大廈的公用地方,更換設備的樓面面積若超過500平方米,亦需納入規管。以一幢25層高、一梯8伙的住宅計算,全面更換節能照明裝置每戶需額外付出25元裝修費,但每年可節省電費約1.6萬元,回本期僅4個月,但費用未有計算聘用工程師作能源審計的費用。而新樓建築成本日後亦會增加3%至5%,但每年電費將節省10%至15%,6年便可回本。
由於日後的裝修工程需由專業工程師評核能源,當局將就能源效益評核人訂出註冊制度,日後相關紀錄冊亦會開放予公眾查閱。消息人士估計,現時全港約有4,000名合資格的專業人員,在能源審計需求增加下,相關收費將會下降。
測量師彭兆基以現時每平方呎建築成本1,200至1,500元計算,每呎成本將增加36元至75元,不排除在樓市暢旺下發展商會將成本全數轉嫁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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