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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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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坪演習撞車 遲報遭警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12-14]     我要評論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邱益忠)昂坪360因延誤通報纜車事故,被機電署發信警告。事發於上月中,昂坪360收車後進行定期演習,期間一部緊急救援纜車突然在繩索上滑離原位,並撞向繩塔的一個平台,導致纜車損毀,惟纜車公司事發後兩天才通知機電署。管轄機電署的發展局表示,根據法例要求,纜車一旦發生事故,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及24小時內分別作出口頭通知及書面通知,但昂坪360在今次事件上違法,已向該公司發出警告信,要求日後必須按既定機制通知機電署。

救援纜車滑離 輕撞繩塔平台

 事件發生於上月18日,纜車公司進行定期演習期間,一部緊急救援纜車從停泊區安裝上繩索,其後救援纜車在繩索上滑離原位,撞向繩塔一個平台上,導致輕微損壞。昂坪360發言人表示,救援纜車當時沒有載人,事件中無人受傷。

 事件發生後1個月,纜車公司因傳媒查詢才對外公布。昂坪360發言人解釋,事發後兩天,即上月20日已通知機電署。他重申,救援纜車並非纜車系統的常規部分,過去曾進行多次救援演習,今次是首次發生事故,而肇事的救援纜車只輕微損壞,進行檢查及修理後已可重新使用,正在調查事發原因。

指非常規部件 以為毋須急報

 發言人續稱,根據公司最初的理解,事發後2天通知機電署符合法例規定,但本月11日接獲發展局書面通知,得悉日後如發生事故,必須盡快向當局通報。發言人重申,公司日後會依從當局的要求。

 理大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認為,救援纜車移位並不常見,「可能是員工默契性不足,亦有可能是零件鬆脫,若果是後者,會構成危險」。但盧補充,及早在演習時發現問題,將來發生同樣意外的機會亦大大減少。有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成員認為,目前通報機制有需要收緊,以免影響公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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