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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大學聯招在1999年實施校長推薦計劃,以錄取在體育、音樂等非學術範疇中,表現出色的學生。 資料圖片
在香港的大學聯招中,於1999年加設校長推薦計劃(School Principal's Nominations Scheme),其目的是肯定同學於非學術範疇上,如體育、音樂、社會服務、其他文化活動、或領袖才能等的卓越表現,以鼓勵各中學給予學生更多參與各項課外活動的機會,同時亦建立非單靠公開考試成績以及更具彈性的收生制度。
有關計劃的申請人要經校長推薦,院校可於高考放榜前給予合資格的申請人條件性取錄;或在有關課程的「評核等第次序表」給予申請人較高評分以增加其入學機會,但院校亦可對有關申請不作特別考慮。
為令聯招更公平,當局又加入學生自薦計劃(Self-Recommendation Scheme),若學生自覺參與課外活動時的表現出色,可選擇自薦,但只有獲認可的大型比賽或項目的得獎人才會獲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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