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22日電】雲南一名男子在西雙版納殺死野生老虎,被判入獄12年,罰款10萬元,並賠償國家經濟損失48萬元。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孟力臘縣人民法院21日對非法獵殺「印支虎」案作一審宣判,被告康萬年犯非法獵捕和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罰款10萬元人民幣。其他幾名涉案者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至4年不等。
今年2月,康萬年邀約高祖橋到孟力臘縣西雙版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尚勇子保護區「南墩河」捉石蚌(河蛙)。入夜後,康萬年用所攜帶的單管獵槍把山坡草叢中一隻動物打死。二人查看發現是老虎後逃離現場。翌日,高祖橋邀楊建明等人回山上找到老虎屍體,把老虎剝皮肢解後將虎骨、虎肉背回家分食。經相關機構鑒定,被獵殺的是印支虎,屬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價值48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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