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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新世界發展營業及市務經理陳偉強(小圖),於2007年20次向該公司呈交虛假的業主補貼申請,並在申請表上冒簽該公司執行董事梁志堅的簽署,以圖詐騙133.5萬元。陳昨日承認20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3日,待索閱被告背景報告後判刑。
案發時為新世界發展營業及市務經理的被告陳偉強(54歲),被控於2007年7月24日至11月19日間,20次使用附上梁志堅偽冒簽署的虛假資金申請表,聯同其他虛假文件,意圖使新世界發展發放共133.5萬元款項。
官稱難免刑拒保釋
辯方昨日原以被告希望完成手上工作為由,申請候判期間保釋外出,惟法官表明本案判刑在所難免,遂拒絕保釋申請,被告還柙監房看管。控方表示,被告已婚,案發前無案底,1982年在澳門大學畢業後,於恆基兆業任職營業代表,於1988年轉至麗新發展任物業經理,直至2000年加入新世界發展任營業及市務經理至本案曝光。
假冒買家申領補貼
案情指出,君傲灣為新世界發展旗下於將軍澳區的屋苑,被告負責協助君傲灣買家申請買樓利息補貼及單位裝修補貼。於2007年11月,被告向一名同事周如希(譯音)承認曾假冒業主身份,詐騙新世界發放上述補貼金。周向上司匯報事件,會計部隨即翻查帳目,發現20個由被告處理的可疑補貼申請。
經調查後,發現所有由被告呈交的虛假申請書,均附有偽冒梁志堅的簽署批核和業主資料及簽名,部分更附上偽造的業主補充文件。被告每次將有關申請呈交新世界發展會計部,並特意要求發放「不劃線」支票以方便隨意挪用。被告收下20張支票後,其中5張存入了3個不是由他持有的銀行戶口,其餘則存入他的個人銀行戶口內。
被告於2007年11月27日被捕後曾獲釋,於今年4月23日再次被捕。被告被捕後招認事件,並透露是他一個人犯案,他曾將其中涉款存入一名馮姓女按摩師的銀行戶口中,但馮並不知道金錢來源。警方指出,馮於事件曝光後,已將戶口中的涉款歸還新世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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