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5日電】記者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5日對劉曉波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一審判決並公開宣判,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劉曉波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指法院保障劉權利
此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法庭充分保障了劉曉波的訴訟權利。庭審過程中,除劉曉波自己行使辯護權,其委託的兩名辯護律師也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庭審和宣判時,劉曉波的家屬均到庭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