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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 杜
上月十一月底,十天內知己文友梁玳寧、港台主持界同台好友鍾偉明、演藝界多年好友陳鴻烈相繼猝逝,十日裡三度殯禮,一星期內走三次殯儀館奔喪,入靈堂多過入戲院,真有點兒人生如霧之荒謬感。
無獨有偶,三位好友皆是相識近三十載,三人皆從不吸香煙者,再想想毛澤東和鄧小平兩位高齡國家領導人,皆是煙不離手的「老槍」,由此想及吸煙可致癌,吸煙危害健康之說法,是否有令人懷疑之處呢?近年全人類反吸煙,香港更到了全民禁煙之邊沿,所有室內不可吸煙以免危害旁人言之有理,但如麻雀館、夜總會、酒廊等夜生活場所,向來吸煙者多過不吸煙者,如今為了將就法例變成多數服從少數,則有點兒說不過去。
筆者不是為自己說話,本人從未吸過香煙,但香煙方面倒賺過不少錢財。六、七十年代本人航海生涯,海員在無國界之公海生存活動時間比在岸上多,所以煙和酒兩樣全世界各國抽重稅的東西,我們都是免稅者,抽稅和免稅價格相差很大,岸上賣一元錢一包的美國煙,船上免稅交易每包只賣一角,只是十分之一價錢,因為在海上免稅,法例上不許拿到碼頭岸上販賣,因此船隻泊岸時必有各國海關人員上船「封關」,只有每日每船員吸煙喝酒消耗之份量任由攜帶,其餘貯貨擺在物料櫃「鎮關」到開船啟航日才解封。
船員四海流浪多是自由散漫人,幾乎從沒有人十足守法地報關鎮關,平時盡量多買免稅煙酒,到了碼頭便轉賣給岸上碼頭工人、船廠水手,更多的是以市面半價賣給各地專收免稅煙酒的黑社會販子,船員年中之零用購物置裝費用,多由這些私賣免稅煙酒中賺得。這一類的船員小走私,我們總是心安理得自以為合法,因絕非販運毒品武器並不傷天害理,只在各國稅收間討些小利,是以本人航海十幾年之零用錢多數是賣私貨賺來,從不吸煙之人管靠香煙賺錢,也是頗奇妙之事也。
如今「上岸」收山,市面上也儼然全民禁煙,可能本人命中注定是與煙無緣者,但若真個全面禁絕,對那些賣香煙維生者和一些多年上癮之「老槍」而言,則似乎有點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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