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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生張文浩涉嫌港鐵車廂內露械罪成。
【本報訊】會考8優狀元、現為中文大學二年級學生,去年6月6日在港鐵車廂內,露出陽具摩擦年輕美少女臀部,被在旁只有中三教育程度的電梯維修工人看見,大叫「變態佬」以阻止他逃走,最後與另一男乘客合力制服學生。中大生早前否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名昨日開審,裁判官裁定他罪名成立時不禁慨嘆非常可惜,案件押後至3月5日待取感化、心理及精神科報告判刑,批准被告保釋外出。
現年19歲的被告張文浩,在聽到判決後神色憂傷,沉默不語,其坐在觀眾席上的父母也一臉黯然,默默望著被告,更不時低下頭來。
求情指紓緩學業壓力犯案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初犯,與父母及胞妹同住,家庭非富裕,父親任職清潔工人,母親為家庭主婦。今次是一件個別事件,完全不符合被告品格,可能只為不知如何紓緩學業壓力才犯案。律師對品學兼優的被告犯案亦感可惜,希望法庭能給予他一次機會,不要將他還柙,以繼續求學。
裁判官溫紹明稱,要對被告作出判刑令人非常傷心,但相信法庭的傷心遠不及被告的父母及師長。法庭認同被告在校表現非常傑出,相信他下了苦功才取得優異成績,但被告在尚未完成學業便犯下此案,慨嘆「非常非常可惜」。
法官:不傾向判監禁
法庭認為定罪已對被告前途帶來很大影響,已是很大懲罰,故不會傾向判被告監禁。裁判官強調除處罰被告外,仍希望能幫助他改過自新,不會重犯,並勸諭被告坦誠會見醫生及感化官。
任職電梯維修的證人陳遠光在庭外表示,年輕的女事主打扮時髦留有長髮,但在事發後乘原車離開,沒發一言,事後警方亦未能找到事主。他強調自己當時「好清楚」看見被告犯案。
被告是在2006年參與香港中學會考取得8優1良的佳績,其校同屆亦產生了各一名10優狀元及9優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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