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掘人才 自2003年起,內地開始實施高校自主招生考試,以探索大學選拔錄取制度的改革模式。教育部允許部分院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額,給予那些通常不易在高考展現其特殊才能的學生。這些學生通過高校自主招生考試後,可獲得校方給予的高考分數優惠,即在錄取時能降低一定分數進行錄取。
報名個別名校 人數動輒過萬
獲得自主招生權力的內地高校數目,從2003年的22所發展至今年的80所,預計未來的規模還將繼續擴大。報考自主招生考試的高中應屆畢業生越來越多,高校亦不斷增加參加考核的名額,不少大學參加考試的學生都達到了近萬人的規模。例如今年武漢大學的報考者便高達13,755人,其中有7,441名學生通過初審;報考華中科技大學的有9,300人,其中3,500人獲得考試資格,兩校的初審通過率分別為54%和37.6%。
原本根據規定,大學自主招生的學額不能超過當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但從2009年起,生源質量好的高校自主招生比例將不再設定5%的上限,令高校招生自主權獲得進一步擴大。對於少數特別優秀的考生,高校還可以突破部分規定,即考生分數原本須達到生源所在地同批次分數線才獲錄取的限制,保證他們能順利入讀。內地重點大學的自主招生政策亦隨之產生變化,例如北京大學擴大面試評核的比例,清華大學將自主招生與保送生的筆試合二為一,復旦大學則更青睞寫作能力強的「才子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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