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 《重慶晚報》22日報道:對於中國足協要員涉案,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孫渝在假設的前提下進行了區別以往涉案人員的分析。「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公務員)受賄,那麼後果比運動員或者俱樂部官員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更加嚴重。」孫渝表示:「按照現行刑法385條規定,若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名成立且受賄金額在10萬元以上,可能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