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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濫藥後駕駛引致交通意外,雖然觸犯危險駕駛罪,但現行法例未賦予警方權力向司機進行藥檢,增加舉證的難度,港府將於暑假前就濫藥後駕駛提出修例。在這個立法空檔,有精神科醫生表示,外國警務人員早已利用肉眼檢測的方法,包括觀察瞳孔和血壓判斷司機有否濫藥或吸毒,準確率高達70%至90%,香港警方可仿傚外國的做法。有立法會議員擔心,司機索K後駕駛個案會在農曆新年期間急升,建議當局盡快引入藥物測試。
暑假修例擴警權 懷疑索K即藥檢
精神科醫生張建良表示,澳洲、美國及英國早年已訓練警務人員,以肉眼判斷司機有否濫藥或吸毒,「例如叫司機做一些身體反射測試,包括能否單腳站立?來回走路的步伐是否穩健?亦可以檢查他們的瞳孔或血壓,因為吸食毒品後瞳孔會縮細,血壓亦會急速上升或下降」。他又指,港府化驗所2004年進行肉眼檢測濫藥者先導計劃,外行的研究員受專業訓練後,判斷出吸毒人士的準確率可高達90%。
王國興:同步進行酒精測試
立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小圖)認為,近月發生多宗司機疑索K後駕駛個案,情況有惡化趨勢,為了公眾安全著想,建議港府向司機同步進行藥物及酒精測試,將會於立法會會議上跟進事件。王國興表示,農曆新年假期將至,屆時將有不少青年到夜場玩樂,部分更會濫藥,擔心司機索K後駕駛個案會暴增。
陸偉雄:現例警僅口頭詢問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現時法例未有賦予警方權力強制要求司機接受藥檢,只可以口頭詢問司機有否索K或服藥,若司機拒絕回答,警方亦無計可施。陸偉雄說,除非警方在車上發現毒品,或者在司機口中發現K粉粉末,警方才可引用「涉嫌藏毒」或「危險駕駛」的罪名將涉事司機拘捕。
運輸及房屋局資料顯示,2004年至2008年期間,共有245名司機死於車禍,當中13人被驗出體內殘留K仔、可卡因及嗎啡等危險藥物,另有10人更同時服藥及喝酒,同期亦有2名司機疑濫藥後駕駛導致交通意外被檢控。另外,近2個月,至少有9名司機被懷疑濫藥後駕駛,警方發言人表示,其中一宗的司機已被警方控以管有危險藥物和在藥物影響下駕駛罪名,並被法庭定罪,判監2個月緩刑12個月,罰款3500元,及取消駕駛資格6個月和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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