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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女士手舉公安局報案回執。
【本報廣東新聞中心記者唐苗苗、實習記者陳潔楠廣州10日電】香港居民鄧女士去年出售在廣州購買的一所住房時,疑遇上房地產中介設置的騙局,損失57萬元。香港工會聯合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律師楊少貞稱,在2009年到該中心進行法律諮詢的案例中,有40%與房地產交易相關,提醒港人在內地進行房產交易需分外謹慎,以防被騙。
鄧女士1997年在廣州海珠區購買一個82平方米的住宅單位,一直出租,2009年因丈夫要做手術急需用錢,便委託姐姐將該房產放盤出售。廣州市一間房地產投資諮詢有限公司通過業內信息,獲悉鄧女士想賣房後主動與其聯繫,自稱證照齊全、盤多客廣,並有客人急求該房產。
收訂後過戶 經紀即抵押
2009年11月7日,鄧女士通過該房地產公司將房產簽約過戶,並於12日更改房產證,協議售價為82萬元,買家先付3成,並通過銀行按揭支付剩餘7成。該房地產公司持著房產交易回執,於20日將該房產抵押給第三方。但是,一直到上月,鄧女士都沒有收到銀行應支付的57萬餘款,於是在上月5日到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求助。
在服務中心律師楊少貞的指導下,經過調查房管局和銀行各項交易記錄,鄧女士發現該房地產公司所介紹的購房者與接收房產抵押的第三方,實際都為該公司員工。
按揭放款與過戶有時差
該公司通過過戶交易需時5日和銀行按揭放款需時20日的時差,令鄧女士先將房產過戶;至此,鄧女士的房產以協議成交價的3成出售予該房地產公司的員工,不能獲得剩餘7成,損失57萬元。
由於該房產已以44萬元抵押出去,若向法院提出訴訟,法院如收回房產,首先要支付給抵押方。
工聯服務中心籲慎交易
楊少貞說,目前已有21位廣州市民與鄧女士遭到了同樣的騙局。上月12日,鄧女士向海珠區公安局經濟偵查科報案,該房地產公司鄧姓持牌人已被警方拘留。楊少貞提醒香港居民,事件中鄧女士遭遇的房地產公司為房屋交易所備案的正規中介公司,都發生了此類不合理、不合法的交易,所以在內地進行二手房產交易要分外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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